第574章適以囚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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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不遵明例、或年未及而預陳。或已生子而復娶。將本宗參奏罰治。所生子女、中尉以上、照濫妾例行。庶人不給名糧。
7、關於明代宗室人數洪武年間:“國初親郡王將軍才四十九位”(《明倫彙編官常典宗藩部》)“洪武中親郡王以下。男女五十八位耳”(《皇明經世文編。
徐文定公集》按:徐光啟是將男女都算上的數字。)永樂年:“至永樂而為位者百二十七。”(《皇明經世文編。徐文定公集》)正德年:“正德年間親王三十位,郡王二百十五位,將軍中尉二千七百位”(《見聞雜記》按:男宗室將近三千。)嘉靖中葉:“嘗考宗正籍,在嘉靖中葉,見存者一萬五千餘。”(張瀚《松窗夢語》)嘉靖三十二年:“今各親郡王將軍中尉。計九千八百二十八位。女計九千七百八十三位。通一萬九千六百一十一位。其位數多國初一百五十倍。”(《皇明經世文編。歐陽南野文集》按:歐陽鐸應該是按永樂年間的一百五十倍計算)隆慶初:“麗屬籍者四萬五千,而見存者二萬八千”(《皇明經世文編。
徐文定公集》)隆慶五年:“今則玉牒內見存者共二萬八千九百二十四位”(《明穆宗實錄》)萬曆年間:萬曆二年四月禮科給事中石應嶽題:“載玉牒者四萬,而存者可三萬有奇”(《明神宗實錄》)萬曆七年正月“居正又言今國家難處之事,無如宗室,蓋國家財賦有限,宗室生齒無窮今,玉牒見存者不下萬五千餘位”(《明神宗實錄》按:江陵當國這段時間宗室人口負增長)萬曆二十二年(即1594年)“萬曆甲午麗屬籍者十萬三千,而見存者六萬二千。”(《皇明經世文編。
徐文定公集》)萬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甲辰麗屬籍者十三萬,而見存者不下八萬。”(《皇明經世文編。
徐文定公集》)萬曆四十年二月“丁丑大學士李廷機、葉向高題:萬曆三十三年玉牒宗支共計一十五萬七千餘位,今襲封新生已踰十四年,又有六十萬餘位矣,比之弘正等年間不啻百倍,開局纂修,必須設法、定限、分委、責成,謹列款以請。”(《明神宗實錄》)註釋:萬曆四十年突然出現一猛料,也是網上常被人引用的一則,萬曆三十二年還只有八萬宗室在世,一年後突然翻了一番,如果說是將屬籍者不論死活全算在內,十五萬也說得通,可後面來個“十四年”後,又新增宗支六十多萬,也就是說在未來的萬曆四十七年,有宗室七八十萬(姑且將死人也算在內),可這記載的明明是已發生的事,且不說萬曆四十二年,東林及時雨葉向高已經乞骸骨返鄉,萬曆四十四年李廷機直接翹了辮子,那萬曆四十七年難道是李廷機借屍還魂,順帶統計了宗室的孤魂野鬼?
可這則記錄為什麼出現在萬曆四十年的條款裡,再看看《萬曆起居注》的兩則記載:萬曆二十七年:五月四辛亥,大學士趙志皋、沈一貫題:“為纂修玉牒事。
先該臣等題奉欽依,將萬曆十二年以後玉牒照例續修。除文冊該宗人府陸續造到、及纂修書寫官照常題補外,臣等看得,紀載宗支,事體重大。
先朝成化、弘治年間,玉牒止是二冊,正德年間四冊,嘉靖九年八冊,二十四年增至三十餘冊,萬曆四年至七十冊,十二年增至正副本共二百三十冊。
査得彼時親郡王、鎮輔奉國將軍、中尉等爵宗支,共計十萬三千三百餘位,見令各王府襲封、新生又有五萬三千二百餘位,計約有一十五萬六千五百餘位矣。
宗支愈益綿衍,冊籍愈益繁多,比之弘、正間不啻百倍。必須設法定限,分委責成,庶不至耽延歲時,妨誤重典。
臣等謹將合行事宜,逐一開款,上請聖裁施行。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萬曆三十九年:二十五壬辰,大學士李廷機、葉向髙謹題:“為纂修玉牒事。
先該臣等題奉欽依,將萬曆二十七年以後玉牒照例續修,其纂修、當寫官已經照常題補外,臣等看得,紀載宗支,事體重大,先朝成化、弘治年間,玉牒止是二冊,正德年間四冊,嘉靖九年八冊,二十四年三十餘冊,萬曆四年七十冊,十二年增至正副本二百三十冊,三十三年增至二百九十冊。
查得彼時親郡王、鎮輔奉國將軍、中尉等爵宗支共計一十五萬七千餘位,見今各王府襲封新生已逾十三年,又有六七萬餘位矣,宗支愈益綿愆,冊藉愈益繁多,比之弘、正等年間不啻百倍。
開局纂修,必須設法定限,分委責成,庶不致耽延歲時,妨誤重典。臣等謹將合行事宜,逐一開款,上請聖裁,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這兩個題本基本內容是一個抄一個,區別是數字變化,可以看出《明神宗實錄》那萬曆四十年“又有六十萬餘位矣”是萬曆三十九年“又有六七萬餘位矣”的筆誤,據起居注來看,萬曆十二年宗支共計十萬三千三,二十七年合計一十五萬六千五,十三年後的萬曆三十九年“又有六七萬餘”也就是萬曆末期宗室男女合計二十餘萬,還是不計生死都包含在內的數字。
此時距離明亡還有三十年,按照徐光啟據從洪武至萬曆年這段時間的宗室繁衍數量和明代人均壽命推算“夫三十年為一世。一世之中。人各有兩男子。此生人之大率也”得出結論“十年而增三分之一,即又三十年餘一倍也”正常來講明亡之際玉牒中該錄有宗室四十餘萬,活著的估計也就一半。
但有個前提,這得是承平年月,因為不久之後農民起義爆發,開始人工為大明宗室減員,明末很多王爺都沒有卒年記載,更別提那些還有很多活得還不如農民的閒散宗室。
反正玉牒在明亡以後被毀了,明朝宗室人數說多少都有,非要說“百萬”也找不到證據反駁,所以大家就看一樂,信不信在你。
8、明代宗室待遇先說能領到祿米的情況:洪武初,親王祿米五萬石,不數年後以供給難繼,減至萬石,其後待慶、遼、肅、谷諸王俱歲給五百石,是高皇帝制祿已無定矣。
永樂間秦、魯、唐府各五千石,遼、韓、伊府各二千石,肅府僅七百,慶府雖七百五十石,而郡王常於數內撥給,是文皇帝頒祿已變更矣。(《明倫彙編官常典宗藩部》按:慶王府這“七百五十”應該是“七千五百”的錯訛,不然慶王府的宗支集體上吊算了)洪武間初封親郡王將軍。才四十九位。女才九位。
至永樂間增封親郡王將軍四十一位、女二十八位。通計百二十七位。未為多也,而當時祿米已不能全給。瀋府才本六千石。秦府、魯府、唐府各五千石。代府三千石。遼府、韓府、伊府各二千石。岷府一千五百石。肅府僅七百石。慶府雖七千五百石,而郡王又嘗於數內分撥。俱不滿萬石之數。(《皇明經世文編。
歐陽南野文集》)初制親王歲支祿米一萬石,後因地方豐歉,或有減支。郡王將軍俱有常祿,亦因民供有限,悉減支一半本,一半折
,其折
多不關支。又如初封郡王歲支二千石。以後襲封具支一千石,後亦有例,初封郡王亦支一千石。
(《雙溪雜記》(明)王瓊)嘉靖四十四年,乃定郡王、將軍七分折鈔,中尉以下六分折鈔,郡縣主儀賓等,八分折鈔。(《廿二史劄記》)寶鈔當時基本就是廢紙,折鈔的意思就是把祿米給砍了,所以“宗藩之貧困極矣”即便不砍“宗藩支庶仰食於官”能支取多少,還要看地方官府,因此很多宗室生活窘迫:嘉靖四十年,代府奉國將軍聰浸等以祿糧積欠數年詣闕自陳。且言:臣等身系封城,動作有,無產可鬻,無人可依,數
之中曾不一食,老幼嗷嗷,艱難萬狀。
有年踰三十而不能婚配,有暴十年而不得殯埋,有行乞市井,有傭作民間,有
移他鄉,有餓死道路,名雖宗室,苦甚窮民,俯地仰天,無門控訴。
請下所司,將積逋祿米共二十二季,清查催補,使父母子得沾一飽,冒罪而死,亦所甘心。
(《明世宗實錄》按:宗室將軍二十二年沒領到祿米,也夠悲催)嘉靖末,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嚴訥題本:“故自郡王以上,猶得厚享。
將軍中尉而下,多不能以自存。其苦愁之狀,誠有非臣之所忍言者。食不充飢,衣不蔽體,生則假息於蓬蒿,死則委骸於溝壑,男婚女嫁,不能循理。
甚至藏匿名姓,投身隸卒,勢之所,不得不然也。有司祿糧不給,安受其戾,無可奈何。或號呼於公庭,或聚辱於道路,或投石擲瓦於馬首,任於其土者檁檁度
,不獨懼辱,且懼變生於不測矣…
夫民有農工商賈之業,宗藩舍祿米無謀身之策矣。坐視其斃而不救,雖途人且不忍,況天潢耶?(《宗藩條例節畧》按:地方官都開始擔心宗室過不下去要造反了)貧乏者十居五六,甚有室如懸罄,突無煙而衣脛者。((明)張瀚《松窗夢語》)諸藩惟周府最稱蕃衍,郡王至四十八位,宗室幾五千人,以故貧無祿者,不得不雜為賤役或作為非僻。
稍食祿而無力以請名封者,至年六七十,猶稱名終其身。故諸無祿庶人,八口之譏饉既不免,四民之生理又無望,雖生於皇家,適以囚
之,反不如小民之得以自活也。(王士
《廣志繹。豫志》)宗室張口待哺常苦不贍,其間窮困窘迫至有不可言者矣。